【轉知】「樂齡教育奉獻獎評選及表揚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1日臺教社(二)字第114240058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獎勵並表揚投入樂齡教育,積極奉獻著有績效之個人和團體,強化高齡者人力服務的價值,於114年度辦理「第7屆樂齡教育奉獻獎」。
三、旨揭計畫,重點略以:
(一)表揚獎項:分為個人和團體獎項。
1、個人獎項:卓越領導獎(擔任計畫負責人或實際執行)、教學優良獎(擔任授課之講師)、志工奉獻獎(投入樂齡學習活動之志願服務工作者)、傑出帶領人獎(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
2、團體獎項:能有效結合社會資源,致力建立樂齡學習特色、推動社區樂齡學習工作及組成樂齡學習志工團隊,整體表現優良之樂齡學習中心、樂齡大學。
(二)表揚名額:
1、個人獎項:表揚之個人獎項各為10名。但當年度各獎項推薦件數超過20件時,每增加10件,得增加1名;推薦件數低於20件時,最高不超過該類推薦數之5成。
2、團體獎項:表揚之團體獎項總計為10名,但當年度團體推薦件數超過20件時,每增加10件,得增加1名;推薦件數低於20件時,最高不超過該類推薦數之5成。
(三)本計畫得獎之個人及團體將受邀參加教育部辦理之表揚典禮,並將事蹟編印成名錄故事集,獎勵如下:
1、個人獎項得獎者,獲得獎座1座、獎勵金新臺幣(以下同)各1萬元。
2、團體獎項得獎者,獲得團體獎座1座,特優獎之獎勵金20萬元、優等獎之獎勵金10萬元。
四、有關個人及團體獎項之被推薦者, 各項表件請至「教育部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行政規則下載( https://moe.senioredu.moe.4gov.tw)
五、請有意願參與評選之個人或團體於114年6月2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計畫原收件截止日為5月31日,因遇假日順延2天)前將評選紙本及電子檔資料,送件至本市後埔國小輔導室(220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157號)-陳助理,連絡電話(02)29614142分機857,電子信箱:chen1995@ntpc.edu.tw。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1日臺教社(二)字第114240058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獎勵並表揚投入樂齡教育,積極奉獻著有績效之個人和團體,強化高齡者人力服務的價值,於114年度辦理「第7屆樂齡教育奉獻獎」。
三、旨揭計畫,重點略以:
(一)表揚獎項:分為個人和團體獎項。
1、個人獎項:卓越領導獎(擔任計畫負責人或實際執行)、教學優良獎(擔任授課之講師)、志工奉獻獎(投入樂齡學習活動之志願服務工作者)、傑出帶領人獎(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
2、團體獎項:能有效結合社會資源,致力建立樂齡學習特色、推動社區樂齡學習工作及組成樂齡學習志工團隊,整體表現優良之樂齡學習中心、樂齡大學。
(二)表揚名額:
1、個人獎項:表揚之個人獎項各為10名。但當年度各獎項推薦件數超過20件時,每增加10件,得增加1名;推薦件數低於20件時,最高不超過該類推薦數之5成。
2、團體獎項:表揚之團體獎項總計為10名,但當年度團體推薦件數超過20件時,每增加10件,得增加1名;推薦件數低於20件時,最高不超過該類推薦數之5成。
(三)本計畫得獎之個人及團體將受邀參加教育部辦理之表揚典禮,並將事蹟編印成名錄故事集,獎勵如下:
1、個人獎項得獎者,獲得獎座1座、獎勵金新臺幣(以下同)各1萬元。
2、團體獎項得獎者,獲得團體獎座1座,特優獎之獎勵金20萬元、優等獎之獎勵金10萬元。
四、有關個人及團體獎項之被推薦者, 各項表件請至「教育部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行政規則下載( https://moe.senioredu.moe.4gov.tw)
五、請有意願參與評選之個人或團體於114年6月2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計畫原收件截止日為5月31日,因遇假日順延2天)前將評選紙本及電子檔資料,送件至本市後埔國小輔導室(220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157號)-陳助理,連絡電話(02)29614142分機857,電子信箱:chen1995@ntp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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