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賀本校八名志工(見附件)榮獲110年度新北市志願服務獎勵殊榮,並暫訂於11/25受獎表揚 。全校親師生同賀
主旨:檢送「110年度新北市志願服務獎勵」名冊1份,請貴校獲獎志工及志工團隊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10年8月11日新北府社區字第1101496999號函辦理。
二、請運用單位協助核對獲獎名冊姓名及運用單位全銜是否有誤,如需更正內容請於文到10日內通知本案承辦人社會局楊玉瑀小姐進行更正,電話(02)29603456分機3635,電子信箱AK4567@ntpc.gov.tw,逾期不受理獎狀內容更正。
三、本府原擬訂於110年11月25日(星期四)假新北市政府3樓多功能集會堂(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舉行「新北市110年第十一屆金志獎績優志工暨團隊表揚典禮」,頒授績優企業志工團隊、績優志工獎、耆心獎、績優志工督導獎、榮耀20獎勵及金心獎項,惟受新冠肺炎全國疫情警戒管制之規定影響,上述頒獎典禮能否如期舉行或調整辦理型式,屆時將另行通知。
四、銀心獎及銅心獎因獲獎人數眾多,場地容納空間有限,無法於當天一併頒授,請各運用單位代於公開場合頒發該獎項,獎項領取將另案通知,請運用單位自行前來領取。
五、本次選拔獎勵獎項囿於名額限制,致有遺珠之憾,如有單位推薦而未獲選之個人及團隊,請代轉致謝忱。
六、檢附「新北市志願服務獎勵」表揚獎勵範例貼條(附件2)1份,煩請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協助將志工獲獎紀錄登載於志願服務紀錄冊上,以避免重複申請之情事,本範例貼條格式僅供參考,志工得獎紀錄仍以政府公告為主。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10年8月11日新北府社區字第1101496999號函辦理。
二、請運用單位協助核對獲獎名冊姓名及運用單位全銜是否有誤,如需更正內容請於文到10日內通知本案承辦人社會局楊玉瑀小姐進行更正,電話(02)29603456分機3635,電子信箱AK4567@ntpc.gov.tw,逾期不受理獎狀內容更正。
三、本府原擬訂於110年11月25日(星期四)假新北市政府3樓多功能集會堂(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舉行「新北市110年第十一屆金志獎績優志工暨團隊表揚典禮」,頒授績優企業志工團隊、績優志工獎、耆心獎、績優志工督導獎、榮耀20獎勵及金心獎項,惟受新冠肺炎全國疫情警戒管制之規定影響,上述頒獎典禮能否如期舉行或調整辦理型式,屆時將另行通知。
四、銀心獎及銅心獎因獲獎人數眾多,場地容納空間有限,無法於當天一併頒授,請各運用單位代於公開場合頒發該獎項,獎項領取將另案通知,請運用單位自行前來領取。
五、本次選拔獎勵獎項囿於名額限制,致有遺珠之憾,如有單位推薦而未獲選之個人及團隊,請代轉致謝忱。
六、檢附「新北市志願服務獎勵」表揚獎勵範例貼條(附件2)1份,煩請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協助將志工獲獎紀錄登載於志願服務紀錄冊上,以避免重複申請之情事,本範例貼條格式僅供參考,志工得獎紀錄仍以政府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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